Robert Monks 与Nell Minow合着的 Corporate Governance一书,开启了公司治理的显学,他们认为公司治理是决定公司方向及表现的不同参与者间的关系,这些不同的参与者包括了:股东、董事会及经营阶层。
良好的公司治理必须要有独立、认真、有能力的董事会,因为股东在选出董事会后,除了每年的股东会外,就不再出现,所以,整个公司治理的良窳就会靠董事会及经营阶层了。
董事会的运作是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,其组成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必须是独立董事,董事会责任是:监督、指导及雇免经理人。
良好的公司治理可能不能马上让一个公司快速成长及获利,但是可以增加企业成长获利及永续经营的机会。